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4:03 浏览:

浙教科规办〔2026〕03号

各高校、各设区市教科规办、有关单位:

为顺应新形势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需要,我办对《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6年起立项的课题,此前立项的课题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