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与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团队科研创新能力与成果质量,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浙工贸院〔2021〕2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开展验收工作,对2023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第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开展验收工作);2023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第二批科研创新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二、评估截止时间
各团队须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前完成材料报送。
三、评估程序
(一)填写说明
2021年立项团队(验收):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验收申报书》(附件1),需详细梳理建设周期内的科研项目立项、论文发表、专利授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核心成果,说明团队建设成效。
2023年立项团队(中期检查):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申报书》(附件2),重点总结中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已开展的科研工作进展,并规划后续建设计划。
(二)报送渠道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Word版命名格式为“团队类型-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gmkyc2962@126.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
(三)现场答辩
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团队开展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评估流程另行通知。现场评估主要采用团队汇报(PPT形式,汇报时长15分钟),重点评估团队科研创新能力、成果质量、建设目标达成度等。
附件:
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验收申报书
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申报书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