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一批科研创新团队验收与第二批科研创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4:29 浏览:

为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与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团队科研创新能力与成果质量,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浙工贸院〔2021〕2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开展验收工作,对2023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第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开展验收工作);2023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第二批科研创新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二、评估截止时间

各团队须于202510月13日17:00前完成材料报送。

三、评估程序

一)填写说明

2021年立项团队(验收):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验收申报书》(附件1),需详细梳理建设周期内的科研项目立项、论文发表、专利授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核心成果,说明团队建设成效。

2023年立项团队(中期检查):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申报书》(附件2),重点总结中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已开展的科研工作进展,并规划后续建设计划。

二)报送渠道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Word版命名格式为“团队类型-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gmkyc2962@126.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

(三)现场答辩

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团队开展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评估流程另行通知。现场评估主要采用团队汇报(PPT形式,汇报时长15分钟)重点评估团队科研创新能力、成果质量、建设目标达成度


附件

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验收申报书

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申报书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