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8:38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温州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验收范围为上年度立项的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社科赋能温州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预立项)、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预立项)、瓯江青年专项课题(预立项),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如本次结题尚未完成且属于第一次提交结题验收的,自动延期至2025年9月5日前申报,参与第二次结题,无需递交延期申请)。

3.结题课题按照申报时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及结项审批书。

4.温州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已正式公开出版;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2A以上期刊发表一篇(参考最新版《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或市社科联刊物《温州学刊》发表一篇;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温州社科成果要报》等录用刊发,或获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④其他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

5.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

6.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7.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项并返还已拨经费的结余部分;未提交成果的课题,予以撤项并返还已拨所有课题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不需要纸制结题材料,只需将下列内容电子版发送邮箱: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经申请人签字word版1份;②结题成果word/pdf版1份;③免于评审的依据(录用情况证明等)pdf版1份。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不需要纸制结题材料,只需将下列内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经申请人签字word版1份;②结题成果(含佐证材料)word/pdf版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

以上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请注意: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需由单位科研处审核校对后,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盖章;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可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匿名材料中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将取消验收资格。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课题负责人请将结题电子材料文件夹应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容包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含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mkyc2962@126.com。



附件:1.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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