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学校党建专项和廉政专项以及延期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3:55 浏览:

各二级学院、课题负责人:

2023年度学校党建专项和廉政专项以及延期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度学校党建专项和廉政专项以及延期项目。

二、结题方式

1、请结题的教师将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人文学院,结题申报书在附件中下载。同时在科研系统里提交结题申请,未收到结题申请不予以结题。

2、项目结题由人文学院与科研处联合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初审(结项成果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对达到预期成果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结题电子稿和纸质材料递交至人文学院办公室(府东路校区1号教学楼1313办公室),联系人:刘菊,康达,邮箱:

465393963@qq.com。

三、结题截止日期

所有纸质稿与网络电子稿申报截止日期均为5月6日下午16:00。

四、结题注意事项

往年立项的课题仅此本次结题,未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将予以撤题,经费不予使用。

五、经费报销

请在确认结题后,请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课题的所有报销工作。




               科研处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