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5:46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浙工贸院〔2021〕2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详见附件1)。

二、评估时间

本次年度评估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评估程序

(一)填写报告。各位团队负责人填写年度评估报告(附件2),并打印5份年度评估报告和佐证材料,在2022年10月20日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gmkyc2962@126.com邮箱。


(二)形式初审。科研处对填报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综合评估。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名单

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评估报告



科研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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