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08:20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05年、2007年、2009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2.2008年(不含)以前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二、材料报送

1.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适用)一式3份和佐证材料2份。

2.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2份。

三、工作要求

1.上述项目须在2013920前,按照《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题。其中,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可随时申请结题;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请于20134月和30月前(上半年),或930前(下半年)报送至科技管理中心。

2.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委托项目依托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专家组名单需报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专家评审的方式可以是会议评审,也可以是通讯评审。其中,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验收的,邀请同一学校专家不得超过1人;以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的,项目依托单位专家不能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项目评审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结题。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项目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联系方式:88332962

       科技管理中心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