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工贸院〔2009)94号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工贸院〔2009)95号创新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将对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清理,2012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都可申请结题验收,请各项目的指导老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总结,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1式5份纸质),并准备好论文、专利、实物等相应成果各1式1份。以上材料请于11月9日前交至科技管理中心。并请已预领经费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将相应发票理好,于11月9日前做好报销工作,否则不受理结题申请。
材料齐全并已近报销预领费用的项目将安排在11月10日上午9点在CAI6211(理工组)、CAI6213(社科组)教室参加答辩,答辩通过给予报销剩余40%的经费。
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在11月9日前向科技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结题延期申请(附件1,纸质,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名),否则视为撤题处理。
请各指导教师及时指导并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工作。
科技管理中心地址:行政楼2楼, 联系电话:88332962
附件1: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
/UploadFiles/file/20121102/20121102144840_4582.doc
附件2:学院学生项目结题报告书
/UploadFiles/file/20121102/20121102144908_3498.doc
科技管理中心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