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工贸院〔2009)94号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工贸院〔2009)95号创新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对2012年5月前到期的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学生项目的指导老师和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总结,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1式2份,格式见附件1),并准备好论文、专利、研究报告、实物等相应成果各1式1份并附相关电子稿,于5月24日前交至科技管理中心。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已经预领部分经费的同学,请准备好票据,在5月24日前报销预领经费后参加答辩。
本次结题验收采取答辩形式进行,已经取得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或者发表相关论文的,提交相关成果后免于答辩。答辩时间定于5月26日(周六)上午8点半,地点6号楼2楼,需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2。
科技管理中心
201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