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8:30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03]11号),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技管理绩效,经研究,温州市科技局决定对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我院验收工作通过如下:

1201111日至20121231日立项未验收的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见附件),要求于10月30日完成验收工作。验收材料请于提前交至科技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安排专家验收会。未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进入市科技局科研信用黑名单。

2201311日以后立项的温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未按合同书规定日期申请验收,也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逾期一年后项目自动终止,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

附件:2011-2013年立项未验收软科学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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