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精神,做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实施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分配
学校限额申报1项。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https://onsgep.moe.edu.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校内遴选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11月3日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成果及佐证材料一起发送至科技开发处指定邮箱:gmkyc2962@126.com,参与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