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4:22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着力提升高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智能化水平,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素质教指委)决定联合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高职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推动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教育资源、增强工作实效。



二、工作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择优立项、自主研究、限时验收的方式。



三、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应围绕高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开展研究,主要聚焦:人工智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改革、新形态教材和数字教材建设、数字资源开发,以及课程思政建设、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心理危机干预、协同育人模式创新等方面。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类别。本年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和一般课题(经费自筹),申报人可按类别自行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计划支持不少于50项研究课题。其中:

1.重大课题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

2.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3000元。

3.一般课题3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00元。

4.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若干项。

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同等条件下,对学校支持经费的课题优先考虑立项。

(三)时间安排。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鉴定结项。本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2个月内完成,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课题完成后,应接受文化素质教指委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项验收,成果鉴定材料包含课题申报书、研究报告、教材、专著、学术论文、课程建设(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平台建设等。其中,课题申报书和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为必须提交的成果鉴定材料。文化素质教指委将对报送的成果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发放结项证书。

鉴定结项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项。



五、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须为高职学校在岗教职员工或管理人员,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优先。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所申报课题的实施。

3.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重大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4.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已承担多项教育科研项目者、受到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同类选题、在研教指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学校限申报2项以内课题。申报表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mkyc2962@126.com



附件:

1.2025年度高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1 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2.2025年度高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2 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