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市各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咨政调研成果申报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调研成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求,形成观点鲜明、材料翔实、分析透彻的咨政调研文章,着力推动全市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解题大攻坚,为我市奋力“续写创新史、打造第三极、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2023年9月1日至 2024年8月30日期间形成的咨政调研成果。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咨政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咨政调研成果、已参加市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评选的咨政调研成果、涉密咨政调研成果均不予参评。在《温州政研》刊发的市委政研室课题、微课题成果,可作为评选温州市咨政调研成果的重要依据。
优秀咨政调研成果。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智库集体或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学校限报3篇,同一作者或同一调研团队同年度限报一篇,且不能以第二、三作者名义参与其他调研团队的申报。(根据《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文件规定,优秀咨政调研成果获奖者可纳入E类人才目录。)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调研文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与调研文章(附件2)以word文档形式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14日前发送到gmkyc2962@126.com邮箱。为符合匿名评审需要,相关信息一律以申报表为准,作者及单位信息请勿在文章中出现;有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信息,请务必在文中删除或隐去。调研文章如有获得领导批示、相关奖励或成果得到应用的,请以文件夹形式另附证明材料。
附件:1.温州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2.调研文章格式参考
科研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