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校有组织科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研究机构建设质量及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撑学校“双高”院校和职业技术大学建设,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工贸院发〔2024〕2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研究机构设立申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拟继续运营的原有研究机构。原有相同或相似研究方向的研究机构可合并申请,一个机构含不同平台的可联合申报。
2.拟新申请的研究机构。不得与原有研究机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研究机构的设立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确定的机构名称;
2.有主要的依托部门;
3.有明确的研究方向;
4.有稳定的研究人员;
5.有固定的研究场所;
6.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认真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机构机构设立申请书》(附件2),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2.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每份申请书均应附相关成果、项目、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3.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依托二级学院/部门公章。
4.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gmkyc2962@126.com。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联系人:叶佳佳。
附件:
附件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研究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机构设立申请书
科研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