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1:22 浏览:

    为落实《关于建立温州市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范围

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范围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或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成果,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应清晰明确且无争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基础研究成果是指在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成果。

2. 技术攻关成果是指主要技术有重大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对技术进步有明显推动作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安全效益,在突破“卡脖子”技术、保障核心产业链安全、实现进口替代、国内(省内)首台套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并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3. 重大应用成果是指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科技发展作用显著,尤其是在国之重器、国家(省)重大工程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用的技术或产品等。

重大科技成果征集途径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可登录“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https://pm.kjt.zj.gov.cn/lib/default.html),在“重大科技成果”模块上报基础研究成果、技术攻关成果和重大应用成果。

工作要求

1.常态化掌握和梳理本地区、本单位科技成果,做好前置审核,提高成果质量。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成果相关信息和成果简介等内容进行报送成果简介重大科技成果上报汇总表(见附件)。

2.市科技局每月从全市科技成果库中,遴选取得最新进展和重大突破的成果,编辑形成《温州市重大科技成果专刊》进行发布并择优推荐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


附件:1.成果简介模板)

2.重大科技成果上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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