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9:02 浏览: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3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浙社科办〔2023〕33号);

2.浙江省首批文化特派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浙社科办〔2023〕32号);

3.其他社科专家(团队)参加“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在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6月12日期间取得的社科赋能成果,经验收后纳入“社科赋能行动”储备选题管理。

二、征集条件

社科赋能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入编《浙江社科要报》2.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4.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5.其他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

所有成果均需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

三、工作安排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请将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成果满足条件类型①可不必提交),于6月6日前纸制材料交科研处1份。

浙江省规划办会对社科赋能成果进行条件审查,符合要求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



附件: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

     2. “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

附件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docx

附件2:“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