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43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文化温州和社科强市建设,促进社科普及工作群众化和规范化,根据《温州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和市社科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以社科知识的普及、宣传、培训为主要任务,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场所。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社科知识普及、宣传、培训场地,有相应的科普活动经费,能常年或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2、具有相应的社科普及组织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

3、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载体,能借助社科讲座、音像材料、文字、图片资料等手段普及宣传社科知识;

4、接受温州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能积极承担相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参加省、市组织的社科普及周活动。

三、申报和命名

1、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20222023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和活动材料(工作总结、相关台账、2023计划、声像资料等);(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以上材料需准备电子档一份,纸质材料(《申报表》需盖章版)一份。

3、所有材料交至科研处统一打包报送至市社科联。

4市社科联根据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考评,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对被评为“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将统一授牌。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2申报材料于2023617日前报送。


附件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研处

                                  20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