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22 浏览:

2023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社科强市建设,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繁荣温州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出一批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赋能温州奋进“两个先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

本次课题类型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课题等级分为重大课题(另行通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达到立项标准的自筹经费课题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级别等同于一般课题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主要从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大类开展选题。

(一)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类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温州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二)应用对策研究。课题需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战略性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苗头性问题、典型个案问题,以及储备性政策问题,具备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等特点,能够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申报者参考2023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资助标准和经费拨付

(一)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1.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0.6万元(不包括自筹经费课题)。

(二)经费拨付

课题研究经费分两期拨付,第一期拨付资助金额的50%,成果通过验收结题后,根据成果质量和完成时间情况拨付预留经费

四、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一)申报条件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社科研究课题,不得一题多报。同一课题在正式公布立项之前如已被立项为国家级社科课题、省级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课题,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再立项。市级社科课题被撤项未满两年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23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途径

课题申报通过高校社科联、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社科联市属社团进行。申请人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评审方式

(一)立项评审

课题按申报人选定的研究类型(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及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评审。未获得资助立项课题,根据本人意愿自动转入自筹经费课题的评审。申报者应在申报表是否同意转为立项不资助课题一栏中做出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

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向申报指南(见附件1)指定选题倾斜。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二)结题评审

此次申报并获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类课题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原则上不接受延期。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结题申请在签订立项协议书后一年凭结题通知集中受理,由承担单位统一收齐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社科联每年组织两期,其他时间不予审批结题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合格者颁发结题证书。课题未完成研究或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撤题处理。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提交结题申请后免予评审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已正式公开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市社科联主办期刊《温州学刊》发表一篇或在2A以上期刊发表一篇(参考最新版《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市社科联决策参阅刊物《温州社科成果要报》等录用刊发并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其他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

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所需材料附件中下载。

(二)学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1.经申请人签字的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无需打印,附电子文档);

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无需打印,附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gmkyc2962@126.com

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设计论证(活页)

                   4、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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