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3:45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2022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

二、人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项(含)以上。

1.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下同)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1篇(含)以上(按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含)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被市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级(含)以上职能部门采纳1次(含)以上。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含)以上的社科基金项目或课题并已结项。

5. 近五年累积开展基层宣讲(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宣讲等)50场次以上。

(三)其他条件。

已入选省“之江青年”培养计划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市社科联资格认定后,自动入选“瓯江青年”。申报人须承诺,加强团队合作,积极参加省、市社科联组织的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如一年内缺席二分之一以上活动,或不能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的培育要求,愿意接受除名处理。

三、人选产生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温州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在温州社科网上下载《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表》,如实填写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
      2.
单位推荐。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本单位“
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社科联。

3.专家评估。市社科联按照参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名单。

4.确定名单。建议名单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市社科联党组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不良反映,确定名单。

5.后续培养。加强对“瓯江青年社科学者”个人事迹、学术成就的宣传,每年优先安排科研课题和人才培训,开展重大课题结对帮扶。

四、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纸质一式5份)与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包含目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mkyc2962@126.com于2022年10月17日前报科研处

附件:1、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表

          2、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