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科规办〔2014〕2号文件精神,今年的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和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4年9月1日
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
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
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四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
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等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教科规划栏。
2.所有申报材料请按规定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33571931@qq.com.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2012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二.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工作要求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5年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以及体卫艺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
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
(2)《课题申报·活页表》(一式五份)
(3)《 院(校)申报省教科规划2015年课题分类汇总表》
(四)申报课题截止时间
省教科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电子稿发至33571931@qq.com 。
附件1:成果奖评审表/UploadFiles/file/20140911/20140911104241_3247.doc
成果奖活页/UploadFiles/file/20140911/20140911104308_9647.doc
规划课题评审表/UploadFiles/file/20140911/20140911104334_2612.doc
规划课题活页/UploadFiles/file/20140911/20140911104350_4485.doc
规划课题汇总表/UploadFiles/file/20140911/20140911104409_96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