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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哲社规划“涉台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07:58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
按照浙社科规[2013]12号文件精神, 2013年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台办联合开展“涉台”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台研究”专项课题选题
1、美台关系的动向研究,南海岛屿问题的国际法研究;
2、台湾主要政党大陆政策走向的研究,派系动态的研究,岛内政局走势的研究;
3、吸引台资与人才参与浙江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浙江海洋发展示范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对策研究,浙台金融合作(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城市金融)、台资企业转型等实证研究;
4、浙台文化、教育和基层交流的深层次研究,台湾社会社情民意的研究;
5、涉台经济纠纷依法调处的研究。
二、成果要求
“涉台研究”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该专项课题采取预立项课题形式,待最终研究成果鉴定通过之后,发布正式立项通知。
三、资助经费
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万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者需填写提交2013年度《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稿均发至
33571931@qq.com
邮箱。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
联系电话:88332962
科技管理中心
2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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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部):
按照浙社科规[2013]12号文件精神, 2013年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台办联合开展“涉台”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台研究”专项课题选题
1、美台关系的动向研究,南海岛屿问题的国际法研究;
2、台湾主要政党大陆政策走向的研究,派系动态的研究,岛内政局走势的研究;
3、吸引台资与人才参与浙江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浙江海洋发展示范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对策研究,浙台金融合作(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城市金融)、台资企业转型等实证研究;
4、浙台文化、教育和基层交流的深层次研究,台湾社会社情民意的研究;
5、涉台经济纠纷依法调处的研究。
二、成果要求
“涉台研究”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该专项课题采取预立项课题形式,待最终研究成果鉴定通过之后,发布正式立项通知。
三、资助经费
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万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者需填写提交2013年度《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稿均发至
33571931@qq.com
邮箱。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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