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学校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8:40 浏览:

各位老师:

本年度要求于12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预计在1228日进行集中考核并予以公示,请在1220日之前完成所有录入工作,最终考核结束后再录入的成果统一计入2022年的工作业绩。此次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在新、老系统同时进行,已登记在老系统的项目与成果,不必在新系统里重复登记,相应的项目到款与结题均在老系统里办理,未登记的项目与成果全部在新系统里登记。以下为申报时注意事项:

一、科研成果登记

1.未登记在老系统的教师科研成果全部在新系统里登记,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著作、教材、成果采纳、获奖、专利转让等各类科研成果。

2.科研论文填报时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字数一定要准确(系统里分四个档次),注意:刊物名称若可检索到则选择已有的刊物名称,若系统里暂未维护,可手动输入,并联系科研处进行维护。

3.专利、软件著作权填报时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登记后需及时将原件交至科研处,否则不能计工作量,未拿到证书者请不要申报。

4.著作、教材等申报需提供封面、作者信息页、总字数页、目录及能证明自己撰写多少页数的页面等。

5.成果采纳需提供成果内容和采纳单位证明或领导批注。

二、项目立项、到账与结题

1.已登记在老系统的项目(包括纵向和横向),需在老系统中办理到账与结题,纵向项目结题申报需提供论文发表佐证材料、研究报告、验收申请书、结题证书以及其他结题相关材料;横向项目结题需提供结题证明和结题材料,外拨经费需提供财务到账证明。

2.未登记在老系统的校外纵向项目和学校其他项目(科研处立项的项目不再需要填报)全部在新系统中立项,填报时需提供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立项文件,经科研处审核立项后,再进行到账与结题申报,结题申报时需提供论文发表佐证材料、研究报告、验收申请书、结题证书以及其他结题相关材料。

3.未登记在老系统的横向项目全部在新系统中立项,立项登记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双方盖章后的合同协议书,结题申报时需提供结题证明和结题材料,外拨经费需提供财务到账证明,登记后需及时将合同协议书及结题证明原件交至科研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师科研工作量多人合作的,由负责人填报,再分配给其他参与人,在成员贡献率中予以分配,只有一人的也需要按100%分配。

2.教师需及时关注自己申报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导致无法审核的将被退回,由于系统没有退回短信提醒,教师要及时关注系统反馈信息。

3.新系统使用方法可点击链接下载操作演示视频:视频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行政楼408室科研处,联系人:康达,叶佳佳,联系方式:0577-88332962

 

 

科研处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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