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资助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16:04 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温州市社科联决定对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资助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资助课题

二、检查内容、形式

(一)检查内容:1.研究的进展情况;2.研究的阶段性成果;3研究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由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填写中期检查表。

三、上报材料
    要求所有课题负责人上交《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和《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汇总表》,如有课题重大变动请上交《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于3月22日前交至科技管理中心 电子稿发至33571931@qq.com

 

附件:1.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2.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汇总表

      3.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1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计划完成时间

预期研究成果

批准经费

能否按期结题

研究进展情况

主要内容:按申请书原定计划和课题设计,已做了哪些工作?研究工作进度能否按时完成?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可附页)

                                       

阶段性成果

                                  

经费使用情况

                             

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

类别

课题

负责人

重要事项

变更情况

联系电话

 

 

 

 

 

 

 

 

 

 

 

 

 

 

 

 

 

 

 

 

 

 

 

 

 

 

 

 

 

 

 

 

 

 

 

 

 

 

 

 

 

 

 

 

 

 

 

 

 

 

 

 

附件3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作单位

原结项时间

原最终成果形式

变更内容:   

□变更项目负责人   □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改变成果形式     

□改变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项目延期     

    □自行中止项目     □撤项               □其他

变更事由(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写明新项目负责人的性别、出生日期、职级、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情况;变更项目管理单位须由调出、调入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写明调入单位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项目延期须写明拟延期时间及申请结项时间。(如填写不下请另加页)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调入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温州市社科联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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