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监(2012)32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下半年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已开启。本次经费公开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一、2015年新立项和2015年结题的校外有经费的课题(包括纵向课题和横向项目)和纳入教育厅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的课题(如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访工访学项目等)。
二、2015年以前立项或结题的课题,如今年有使用过课题经费的也纳入本次信息公开范围内。
三、2015年上半年已交信息公开表的,课题状态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再交,期间有经费变化或结题的需要重新填写。
四、未完成经费信息公开的项目负责人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奖励延迟发放。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与《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并于12月10日前将两个表格发至kjc@mail.zjitc.net.
六、对未完成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的项目负责人将影响其今后的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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