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分配的说明
各分院系,部门:
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已完成,12月26日下午1点30开始至12月29日,各位教师可以进行分值分配。为保障大部分老师的利益,29日截止前未进行分配的分值系统将自动按比例分配。
另请提醒各分院系老师注意:
1) 请不要再新录入成果(未录入的成果明年会继续考核进来);
2) 请仔细教师核对“我的年度考核”-“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奖扣情况”分值,该分值是老师须完成的年度基本工作量及一些补充内容,有误请及时联系科技管理中心;
3) 有校外人员(非成果第一单位)的成果,请按比例扣除校外人员的贡献率,再进行分配;
4) 教学类和个人获奖、第一单位为校外的成果及学会、协会项目等均不计科研分;
5) 各平台也是按项目处理,立项时一半分值,验收后一半分值。
为能立即处理老师反映的各种问题,请老师在工作日和上班期间电话或直接到科技管理中心咨询。办公室电话88332962。
科技管理中心
20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