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浙江省(2011—2012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11:03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20112012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
、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3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请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
    
三、申报数量
    1
、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杭州、宁波、温州各6个,金华、台州、绍兴各4个,嘉兴、湖州各3个,衢州、丽水各2个,舟山、义乌各1个。
    2
、教科研先进集体:杭州、宁波、温州各15个,金华、台州、绍兴各12个,嘉兴、湖州各10个,衢州、丽水各7个,舟山3个,义乌2个,高校各1个。
    3
、教科研先进个人:杭州、宁波、温州各25名,金华、台州、绍兴各20名,嘉兴、湖州各15名,衢州、丽水各11名,舟山4名,义乌2名,高校各1名。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1
、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
、申报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五份(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经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教科所(院)、(高校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所在学校和科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
2013630日前寄(送)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607室,联系人:盛老师,电话:057188846782
    
、评选办法
    
先由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科学研究所(院)、(高校由学校和科研处)进行初审,再有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并发文公布。
    
、其它
    
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申报表及汇总表,请到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网址:教科规划栏。或直接于该网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