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6日 16:49 浏览:

关于2012年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根据浙工贸院〔201038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实施的精神,学院教职工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1215日开始,为了避免12月底集中申报导致科技管理中心工作繁忙,请各位教职工尽早完成申报,具体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2012年度结题(通过验收)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和横向科研项目及院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立项的有科研经费入账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和横向科研项目(计经费分,不计级别分);

  2.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著作;

  4.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

  5.被授权的职务知识产权;

  6.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7.其他参照浙工贸院〔201038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

二、申报对象

学院本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等部门中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教职工。同时具有学院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人员,工资按管理系列就高套改的;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待遇又有学院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的。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科研工作量申报需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学院网站首页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系统(仅能在校内登陆,或远程VPN登陆)。登陆账号为教师工号(八位),原始密码为000000,密码如果以前修改过又忘记的教师请联系科技管理中心。

申报要求:

1成果考核: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我的成果”—保存—提交—系部审核—科技管理中心。上传的附件要求与纸质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考核:需要教师在通知通告中填报纵向合作项目登记和横向项目申报登记。

3经费考核:对于今年已到账经费请到学院财务处出具到账经费证明,交由科技管理中心统一登记。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录入注意事项:如果有某项成果为校内多个教职工共同参与,由负责人统一录入,进行分配,不能重复录入。

2、论文需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面;教材需交封面、署有编著者名单的内页及本人编写字数;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按以往要求;

3、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未交至科技管理中心的,请将原件、复印件一并交来,原件将由档案室保管;

4、科研项目及到校经费必须由负责人出具工作量分配清单,并由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书上的各成员签字;

5教职工在完成网络申报的同时,需将其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装订成本)各一份)交至所在分院(系部),由分院(系部)统一审核后盖骑缝章,并将盖有分院(系部)骑缝章的复印件交至科技管理中心。

6、为了便于统计核对工作,请各位老师务必在复印件装订本第一页注明系部、姓名、联系方式。

五、申报日期

本次网络申报和成果纸质材料申报日期均为1217-31日,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位老师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在截止日期前未提交的(包括网络和纸质材料),将不纳入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本年度科研成果如果要纳入下一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请向科技管理中心提出。

备注:有关申报系统的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林芳(15858286681)。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管理中心  电话:88332962

由于此次为第一次采用正方科技管理系统进行科研工作量统计,如有任何问题请各位教师及时反馈,各分院(系部)、有关部门在审核科研项目、成果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咨询科技管理中心。

科技管理中心

201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