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逾期横向项目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34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直属部门:

科研处已于20211021日发出了《关于清理逾期横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研系统中显示项目状态为“在研”的逾期结题横向项目,均需在系统中做结题处理。

二、《通知》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3《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申请进行结余经费结转处理。结转方式如下:

方式一:可根据需要转入合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在研横向项目;

方式二:按结余经费的80%作为科研发展基金、20%作为课题组劳务酬金方式分配。

其中,方式一中的“在研横向项目”包括已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立项的在研横向项目或重新立项的横向项目;重新立项的横向项目分校外待新立项项目和学校横向结转项目两类,校外待新立项横向项目必须20211231日前确认立项。以上所述所有项目必须为同一项目负责人。

三、若需重新立项横向结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学校横向结转课题(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立项。要求如下:

(一)该结转项目为所有可结转经费的横向项目的整合。即统一整合为一个项目。

(二)此类项目要求在原项目基础上做深化研究,“项目名称”须与原项目相关,并以“【横向结转】”开头,便于与原项目区分。

(三)项目研发周期为一年。

(四)“预期成果”应为研究报告+其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实物、科研反哺教学案例集、教材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成果。

(五)“研究经费”为经财务核算后该项目负责人主持的所有横向项目可结转经费的总和。

(六)经费预算需符合《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

(七)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部门盖章后,于20211120日前送至科研处。

四、关于新立项横向结转项目的说明

(一)项目研发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申请结题。

(二)按时结题的项目,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二条有关科研项目经费划拨与报销程序的规定: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内的课题结题后或经费尾款到账后1年内完成经费使用报销,项目结题或经费尾款到账后报销的票据不超过总项目经费的30%。项目经费超过10万元的项目在课题结题后2年内完成经费使用报销。

(三)新立项项目统一在新版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具体时间待科研处通知。

(四)此次立项的横向结转项目不得延期,未按时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剩余经费将统一收归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五、结余经费结转至校外横向项目的,按转入后的横向项目依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不对结转部分经费另作要求。

六、截20211210日清理范围内项目余额应结转但仍未做结转申请的统一按方式二做余额分割处理。

 

科研处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