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温州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16:07 浏览:

 

各位老师:

2015年立项的各类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进行第一次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申报为2015年温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研究基地立项课题,课题结题评审材料以所在单位组织统一报送。申报截止时间内尚未完成的课题,自动延期至2016年8月15日,无需递交延期申请,如届时还未通过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

2、结题课题按照立项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要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一级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文社科一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二级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三级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温州学刊》发表一篇;各类研究成果被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用及市社科联认为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等。

4、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此次所有结题评审总体淘汰率控制在10%以内。

5、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课题剩余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1、提交材料:《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复印稿1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电子稿一份。

2、结题成果说明: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形式提交,已发表的论文(专著)提交复印稿、电子版各1份,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需由单位科研处审核校对后,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盖章;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等正式发表后再补交原件。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1、提交材料:《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书面材料4份(匿名3份,不匿名1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电子稿一份。

2、结题成果说明: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形式提交。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1、每个课题结题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该课题结题申请书的封面(课题电子文件夹中文档有结项审批书、论文和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社科成果要报、结题汇总表)。

2、结题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科研处)统一汇总后上交市社科联科研办。结题汇总表按一级重点课题、基地重点课题、二级重点课题、三级课题与基地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五个类别顺序汇总,电子文档材料建文件夹相应汇总。

3.  请于5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3571931@qq.com.

 

 

1.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社科成果要报

3.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