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期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28 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 

 2016年学院第期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2015年第二期及曾申请延期的项目、之前未通过答辩并已修改的项目可参加此次验收。如有预领经费的学生项目负责人,请将相应发票理好,于4月26日前做好报销工作,否则不受理结题申请。

 

材料齐全并已近报销预领费用的项目将安排参加课题答辩,由科技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再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安排现场答辩,由专家现场打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结题方式与截至日期 

请登录学生科研系统进行结题申,并交纸质材料到科技管理中心,截止日期均为4月29日 16:00,预期不予受理。 

上交的结题材料:1.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结题验收报告、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复印件) 

                   2.申报申请书一式三份,不用盖章。

                3.学生科研系统里的现场辅导记录。

窗体顶端

 

三、注意事项 

  1.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在4月26日前向科技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结题延期申请(附件1,手签),否则视为撤题处理,经费不予使用。 

  2.2015年第期之前的项目不能延期,此次不参加结题,一律做撤题处理。 

3. 2015年第二期立项的课题为半年期,请按时做好结题工作。延期的课题,教师指导费不再增加,按原时间计算。

 

四、报销事宜 

 请在确认结题后,尽快完成所有报销工作,报销单需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字。 

 

 

联系电话:88332962 

请各指导教师及时指导并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工作。 

 

附件1: 学生项目变更申请表

附件2:学生结题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