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厅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15:34 浏览:

各位老师:

2016年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启,网络提交和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5月13日,

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有

1.登录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成功后,联系科研处进行审核。

2.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式2份。

3.填写汇总表(附件)并发送至33571931@qq.com

请需要结题的老师做好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2016上半年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或上传)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经学校科研管理部审批通过,方可报送纸质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二、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三、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⑴.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

⑵.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⑶.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⑴.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⑵.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⑴.正式的研究报告

⑵.明确有采纳要求的,须提供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5. 专利

⑴.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⑵.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