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0日 17:53 浏览:

根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求

详见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院校3项。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1.纸质材料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同时需填写好汇总表(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

3.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姓名2021全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邮箱gmkyc2962@126.com

四、报送截止时间

我院课题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22日,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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