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0年10月—11月启动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限额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我院限报3项。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院限报7项。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第一次申报,要先注册。我院教师需在11月1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到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报送材料
《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在系统中生成,需申报人亲笔签名。)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上报科研处。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科研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