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温州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0:36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 努力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以更高水 平调研成果,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助推温州高质量 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 2020 年度优秀调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1、申报的调查研究成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以及十四五规划谋划,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研究分析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需要关注的重点难点内容以及民生热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切实可操作的对策建议,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

2、申报范围为 2019  7  1 日至 2020  7  1 期间, 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调研(政研)处室,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已参加市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评选的调研成果、涉密调研成果均不予申报。

3、我院可申报 3 篇。

二、申报程序

1、由科研处统一上报,市委政研室

2、经评审后,对优秀调研成果汇编成集,并在《决策科学》杂志上陆续刊登。

三、有关要求

1、调研文章统一为 word 文档,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 2 号, 一级标题黑体 3 号,二级标题楷体 3 号,正文仿宋 3 号字,行 28 磅,每篇字数控制在 6000 字以内(不包括附件)。凡有领导批示或被有关文件所采纳的,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凡有不 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包含作者单位和姓名等信息的,于 报送前删除或隐去。

2、申报成果电子稿和申报表于 7  15 日前发送给科研处康达。

                                                    科研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