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5:36 浏览: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和课题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青年项目可不列课题组成员),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限定补充规定:承担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的,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要求,在原研究基础上深化、拓展后进行申报。凡以省社科规划课题为基础申报成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有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和结项办法另行规定。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三)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果形式: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预期最终成果形式要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一般一种即可。

(四)申报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限项申报数

我院限报3项

三、材料要求:

(一)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报课题第一轮评审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0年2月18日。

(二)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只需电子稿发送至邮箱,纸制材料会再通知)。每份申请书和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申请书和活页分别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至学院电子邮箱gmkyc2962@126.com

(三)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其中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采用1夹9(1份申请书中页4份申请书在上和5份活页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另外1份申请书中页夹2份活页单独打包,纸制材料一同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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