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5:11 浏览:

各分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可申报1项,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者直接下载附件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完成填写,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发到邮箱45217376@qq.com)交到学生处服务大厅(十足超市对面)参加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于2019年930日前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http://www.ky.zjedu.gov.cn/)完成《申请书》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

 

 

联系人:匡娜     电话:88338659

 

学工部、科研处

2019年9月9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