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15 浏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发〔2016126号)有关精神,现将2017年度浙江省专利奖申报及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浙江省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优秀奖两个等次,授奖总数不超过45项。省专利金奖授奖数不超过15(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项),省专利优秀奖授奖数不超过30项。

二、评奖对象和评价标准

(一)评奖对象。江省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申报单位(个人)必须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省内户籍个人。申报的专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612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

3.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专利奖。

(二)评奖标准。除基本条件外,根据《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省专利金奖、优秀奖获奖评价内容分别为: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2.外观设计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设计水平、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三、推荐渠道及指标

温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推荐7个发明、2个实用新型、外观新型1个;杭钢推荐1个发明

四、申报推荐程序

相同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项目不超过2项。将由我院根据评奖的条件和要求,择优推选3项(温州市科技局2项,杭钢1项),进行网上申报。2017710日前,有意向的教师,请与科研处康达联系,联系电话15868717997(617997)。

五、申报方式和要求

学院评后进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评奖的条件和要求,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中的“技术领域”是评审分组的重要依据之一,填报时请谨慎选择最相近的技术领域。

3.推荐函、公示文件、专利证书及申报书相关模块使用PDF格式文件(带签章),以附件形式上传。

4.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报时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

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720日。

(二)纸件材料报送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省(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参评项目,应提供评选材料纸质件申报书及附件,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盖章)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推荐函,应包含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

2.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或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专利证书及授权文本(或经无效程序重新确权后的专利文本)、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

5.推荐公示文件;

6.纸件材料建议通过邮政EMS寄送;

7.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7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