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0:11 浏览:

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监(2012)32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9年半年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已开启。本次经费公开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一、2019年新立项和已结题的校外有经费到款的课题(包括纵向课题和横向项目)和纳入教育厅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的课题(如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访工访学项目等)。

二、2019年以前立项或结题的课题,2019年上半年有使用过课题经费的也纳入本次信息公开范围内。 

三、2018年下半年已交信息公开表的,课题状态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再交,期间有经费变化或结题的需要重新填写。

  四、未完成经费信息公开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将限制推荐。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与《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并于930日前将两个表格发至gmkyc2962@126.com.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

                                        汇总表     

                                        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