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3:03 浏览:

关于2017年度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本年度要求于12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预计在12月28日进行集中考核并予以公示,请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录入工作,最终考核结束后再录入的成果统一计入2018年的工作业绩。以下为申报时注意事项:
1. 教师科研工作量多人合作的,由负责人填报,再分配给其他参与人,在成员贡献率中予以分配,只有一人的也需要按100%分配。
2. 教师科研论文的字数一定要准确(系统里面的字数分了三个档次),注意:系统里期刊名称只能选择,自己输入的名称无效,如果选择里没有您发表的期刊名称,请联系科研处。
3. 教师需及时关注自己申报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导致无法审核的将被退回,由于系统没有退回短信提醒,教师要及时关注系统的反馈信息。

4. 专利、软件著作权需上交原件才能计工作量,未拿到证书者请不要申报,其他期刊等纸质材料均有各分院系进行审核,无需上交。
5. 论文填报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校外纵向项目和学院其他项目(科研处立项的项目不再需要填报)需先进行立项登记申报(提供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立项文件),经科研处审核后,再进行结题申报(需提供结题材料包括论文发表佐证材料、研究报告、验收申请书、结题证书以及其他结题相关材料)。横向课题立项登记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双方盖章后的合同协议书,结题申报时需提供结题证明和结题材料,外拨经费需提供财务到账证明。著作、教材等申报需提供封面、作者信息页、总字数页、目录、及能证明自己撰写多少页数的页面等。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成果采纳需提供成果内容和采纳单位证明或领导批注。

6、其他关于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在科研处网站查询2013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申报通知的有关附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行政楼科研处。

联系电话:88332962

                                 科研处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