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院2013年度上半年课外学术报告(讲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15:22 浏览:
 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提高教师科研水平,让师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科研和专业技术发展动态,科技管理中心将协助各二级分院(系部)、科研机构及其他部门开展校内课外学术讲座与报告,并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学术报告(讲座)产生的专家讲课费等,为了使这项工作能持续有序开展的下去,各二级分院(系部)、科研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学期初将讲座(报告)的计划报到科技管理中心,科技管理中心将根据部门经费预算进行受理,讲座时长少于90分钟和非学术类讲座不再受理范围。

每学期初,各二级院系、科研中心、部门申报计划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经部门领导签字报送到科技管理中心:

预计月份

报告(讲座)主题

主讲人

主讲人基本情况

预计费用

本学期统计请于315日前报到科技管理中心办公室。

实际开展报告时请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课外学术报告(讲座)申报表》(见附件),一份报送到科技管理中心。

附:学术讲座报告经费预算标准: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1200/每次。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教授、硕士生导师。1000/每次。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副教授。600/每次。

第四类:国内外知名教授、省部级学科带头人、院士等:根据学院规定由学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第五类:本院专家(包括外聘教师)和其他技术人员在校内作学术报告,一般按教授:400/场;副教授:300/场;讲师:200/场或计入教学工作量计酬。

二级分院(系部)、部门自行安排的学术讲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办理。

附件:讲座申报表    /UploadFiles/file/20130301/20130301154148_9359.doc

 

科技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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